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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数字正义论坛“数字正义视域下的人工智能治理”成功举办
作者: 时间:2024-11-25 浏览次数:

2024年11月23日,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新百胜线上平台主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数 字发展法治研究院、网信办-新百胜线上平台部“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基地”、工信部“工 业和信息化法治战略与管理重点实验室”协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数字正义研究中心承办的第四届数字正义论坛“数字正义视域下的人工智能治理”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会议中心第八会议室成功举办,来自中国法学会、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互联网法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四川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以及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科学会、中国社会科新百胜线上平台、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等多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论坛,共同为推进数字正义视域下的人工智能治理贡献智慧。

开幕式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数字正义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裴炜教授主持。

姜伟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姜伟发表致词。姜伟会长指出,本届论坛以数字正义视域下的人工智能治理为主题,探索人工智能治理的现实路径,非常必要、意义重大。姜会长分享了人工智能治理中的三个问题,即以人为本、智能向善的宗旨,发展与安全的价值平衡,以及人工智能立法的规制路径,提出人工智能治理应当树立长期治理思维,明确以发展为主轴,以安全为底线的基本原则。

泮伟江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新百胜线上平台院长、教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新百胜线上平台院长泮伟江教授发表致辞。泮院长简要回顾和介绍了北航法新百胜线上平台的发展历程与特色学科建设情况,指出在数字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发展给传统社会秩序带来诸多挑战的背景下,数字时代正义价值的坚守愈发关键。在人工智能技术与社会治理深入融合的过程中,应当特别注重人文价值关怀。

为鼓励青年学者积极开展数字法治研究,本次论坛继续面向35周岁以下青年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开展征文评奖活动。论坛收到249篇参评论文,经资格审查、两轮外审专家匿名评审,最终确定15篇获奖论文。在开幕式上,姜伟会长、泮伟江院长为获奖作者颁奖。

张新宝 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新百胜线上平台教授

颁奖仪式后,本次论坛正式开始。第一单元由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新百胜线上平台张新宝教授主持。

龙卫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教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龙卫球教授作了题为《中国人工智能治理的两个面向》的报告,提出了我国人工智能治理的两个面向。一是面向国内,应当推进AI技术在社会经济和管理领域的应用,提升经济、社会和管理水平,并建立安全制度,治理AI自身风险及其传导性风险;二是面向国际,应当审度国际社会的合作与竞争,积极参与国际AI治理规则的制定,坚定和平发展立。逑执蠊鹑蔚5。

左卫民 四川大学法新百胜线上平台院长、教授

四川大学法新百胜线上平台院长左卫民教授作了题为《法律如何因应科技:审思与前瞻》的报告,强调人类决策在人工智能治理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指出可从法律治理科技、科技推进法治两个维度探讨法律与科技的关系问题,提出应当用审慎、稳健、有限的混合型法律与科技的关系模式来应对科技推动型社会的科技应用。

胡铭 浙江大学光华法新百胜线上平台院长、教授

浙江大学光华法新百胜线上平台院长胡铭教授作了题为《刑事涉案虚拟货币处置》的报告,指出虚拟货币在刑事案件中作为重要涉案要素日益突出,涉虚拟货币的处置程序面临着系列挑战。对此,应当关注处置程序的合法性、经济性、技术性,并从虚拟货币法律性质认定、防范非法金融行为、防范虚拟货币犯罪工具化、联动处置虚拟货币等方面持续优化虚拟货币处置路径,维护国家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刘喆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主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主任刘喆作了题为《数字正义视角下的电子证据审查逻辑》的报告,指出在人工智能时代,数字正义对电子证据的审查逻辑有着必然的要求。在电子证据兼具客观性与抽象性特征的基础上,审查路径也需作出相应调整,应从合法性审查走向合理性审查,并进一步强调证据审查领域的数字正义就是在数字技术的基础上防范风险,实现证据审查和证明的公正、合理。

田向红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田向红副检察长作了题为《北京检察:以“规则之治”护航人工智能产业健康发展》的报告,指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和管理机制”的精神,推行了一系列办理涉人工智能案件的相关举措,护航数字经济、人工智能产业健康发展,为加快我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夯实规则基础。

孙运梁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新百胜线上平台教授

第二单元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新百胜线上平台孙运梁教授主持。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人工智能研究所 巫彤宁副所长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人工智能研究所巫彤宁副所长作了题为《人工智能向善,缩小“智能鸿沟”》的报告,阐释了人工智能的发展态势以及其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引出人工智能向善(All for Good)全球峰会的相关背景和基本情况,并通过引入案例进一步分析了人工智能达成向善目标的三个实现路径。同时,他还表示中国信通院在近些年也在不断开展标准化工作,并致力于拓宽人工智能交流渠道,推动“以技制技,跨界合作,共享人工智能的红利”的实现。

汪庆华 北京师范大学法新百胜线上平台教授、数字法学研究中心主任

北京师范大学法新百胜线上平台教授、数字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汪庆华作了题为《通用人工智能和预防式规制》的报告,通过对比当前欧美在人工智能治理领域的异同及其启示,指出人工智能国际治理呈现出的从救济性规制到预防式规制,从自我规制到政府规制到国际治理,从分散性、领域性立法走向系统性、通用性立法等方面的特征。最后,汪庆华教授从国家、平台、用户三个维度出发,为实现数字正义视阈下的人工智能治理途径提供思路。

张凌寒 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学研究院教授、联合国高级别人工智能咨询机构专家

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学研究院教授、联合国高级别人工智能咨询机构专家张凌寒作了题为《标识制度与AIGC安全治理》的报告,指出虽然各国就构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标识达成国际共识,但关于标识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体现在对平台课予过重的义务、技术提供者的门槛降低对既存网络内容治理体系带来挑战等;而就人工智能立法而言,中国更应该基于自身产业发展地位和本土制度环境形成自己的方案。

周辉 中国社会科新百胜线上平台法学研究所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

中国社会科新百胜线上平台法学研究所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周辉作了题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格局、挑战与完善》的报告,提出人工智能全球治理的格局已然形成。在此基础上,人工智能的发展和安全治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围绕确保人工智能的安全、可靠、可控发展,需要塑造人工智能全球治理新格局。具体而言,应当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多渠道搭建对话平台,共同推动普惠性发展。

李晗 外交部军控司三秘

外交部军控司三秘李晗作了题为《引领人工智能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的报告,从涉外工作和外交等角度,分析了人工智能全球治理的总体形势和我国的多项举措。第一,人工智能是推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技术,对国际政治、经济格局产生深远影响,各国在技术、治理和规则制定方面展开激烈竞争。第二,中国的举措和成就包括政策宣介、国际交流合作等,未来中国将加强与国内外专家、学者的合作,引领人工智能全球治理的发展。

朱溯蓉 数字正义论坛征文一等奖获得者

数字正义论坛论文一等奖获得者、北京外国语大学博士朱溯蓉作了题为《从实证到规范:生成式人工智能辅助司法的应用边界与规范》的报告,采取从实证到理论,再到治理路径的研究进路,厘清了人工智能在司法应用中的功能边界、权限边界和适用边界,并基于实证结果,进一步从功能、决策和责任三个维度明确了人工智能"辅助"的内涵和外延,同时创新性地提出“分层决策机制”、多元协同治理路径和构建审查机制等具体建议。

青年圆桌派是数字正义论坛的传统特色环节。该环节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新百胜线上平台蔡星月副教授主持,特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邵俊助理研究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雷震文助理教授作为对话嘉宾,与论坛征文三等奖获得者浙江大学博士生袁韬、吉林大学博士生张嘉鑫,以及优秀奖获得者北京大学博士生王慧群、华东政法大学特聘副研究员姚叶、浙江大学博士生高宇航、南京理工大学硕士生龚旖、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沈鸿艺、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于琳、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刘旭、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李浩针对各自的获奖论文展开交流探讨,最后由特邀嘉宾《中国法律评论》副编审万颖作为点评人,对青年圆桌派整个环节的讨论进行综合点评。

张敏 西北工业大学法学系教授、西北工业大学地方法治政府研究所所长

第三单元由西北工业大学地方法治政府研究所所长、西北工业大学法学系张敏教授主持。

周学峰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新百胜线上平台副院长、教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新百胜线上平台副院长周学峰教授作了题为《人工智能风险规制与侵权责任的衔接》的报告,指出人工智能的风险意味着存在损害可能,而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又是一项重要的损害分配机制。人工智能侵权责任含人工智能产品责任与一般侵权责任,产品责任与缺陷认定、风险规制标准相关,而一般侵权责任认定中人工智能提供者注意义务水准则可以参考人工智能风险规制法中所确立的行为规范或安全标准。

苏宇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数据法学研究院院长、教授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数据法学研究院院长苏宇教授作了题为《公共数据污染的法律治理》的报告,指出公共数据污染因记录错误、人为删改、工具缺陷、操作不当、网络攻击、数据投毒等原因在实践中日益常见,进而造成三阶影响。对此,应当以“公共数据秩序维护”作为任务,以数据正当程序为原则,参照公共数据污染防治的请求权体系,构建与数据污染影响相匹配的参与式治理路径;同时,应发展多种技术,为公共数据污染防治流程提供技术支撑。

程莹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主任工程师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主任工程师程莹作了题为《2024年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趋势进展与未来展望》的报告,指出人工智能技术实现跨越式发展,产业应用范围进一步拓宽,其对传统国内治理、国际治理制度体系也提出重大挑战。当前,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在政策立法、标准指南、技术工具和国际合作等方面取得诸多进展。未来我国人工智能治理应当注重将治理对象向前沿人工智能拓展、明确制度建设重点领域和细化方向、积极推进人工智能国际合作。

于晓虹 清华大学政治学系副主任、副教授

清华大学政治学系副主任于晓虹副教授作了题为《智能法院与司法行为》的报告,指出我国智慧法院的发展已位于世界前列,而人工智能作为智慧法院的支持工具仍面临一定的挑战,包括技术局限、数据碎片化、供应商问题等。应当明确,技术是助手而非解决方案,技术发展需要与制度改革协同推进,并在此认知前提下,着力建设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优化供应商管理体制、制定技术应用标准规范、完善智慧法院评估体系等。

曹娟 中科院计算所研究员

中科院计算所研究员曹娟作了题为《数字内容伪造检测中的取证和溯源技术》的报告,指出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立法的讨论已建立在大模型规模化、工具化、普及化的基础之上,并通过引入深度伪造领域的新型案例,从模型层、应用层、数据层展示现存的问题,强调科普宣传等方式在助力减少AI换脸诈骗发案率等方面的重要性。

韦星星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工智能研究院副教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工智能研究院韦星星副教授作了题为《大模型安全与伦理风险评估》的报告,从技术基础、典型模型与应用两方面进行大模型的技术剖析,从事实性、安全性、鲁棒性、公平性、隐私性五个维度详细阐述了多模态大模型存在的各种风险。生成式AI整体上存在员工失业、安全隐私、信任侵蚀、偏见歧视等风险,需要通过技术挖掘与法规监管相结合来进行管理。

周奕彤 数字正义论坛二等奖获得者、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

数字正义论坛二等奖获得者、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周奕彤作了题为《风险控制原则下已公开信息处理规则的解释论展开》的报告,指出已公开信息处理合法性的产生和消灭的法理依据与具体适用均存在争议,有必要进行解释论重述。对此,应当根据风险控制原则,对法条中“已公开”、“对个人权益有重大影响”、“合理范围”及“个人明确拒绝”等要件进行界定与阐释。

第三单元由北京外国语大学法新百胜线上平台王文华教授和北航数字正义研究中心副主任赵精武副教授担任与谈人。

王文华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新百胜线上平台教授

王文华教授充分肯定了各位嘉宾发言内容的重要意义并提出以下几点思考。一是美国、欧盟人工智能监管理念从全面监管到放松监管的放松程度和覆盖面如何值得深入思考;二是公共数据污染的法律治理的思路对企业及个人信息保护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三是关注到智能法院司法行为在全国推行中可能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认为可以采取分类分级的方式进行推进。

赵精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新百胜线上平台副教授、北航数字正义研究中心副主任

赵精武副教授总结本单元嘉宾的发言主要体现出矛与盾的关系。一是针对深度伪造等技术领域所带来的新型风险,提出模型、应用、数据层的应对策略;二是针对人工智能训练数据不足的现象,构建了多模态可信评估框架,推动模型到法律可信转变;三是借案例以风险控制理念阐释法条要件。其共同点均聚焦高质量数据供给,促进法律与科技互动,以此助力相关领域发展与规范。

康宁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新百胜线上平台副教授

第四单元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新百胜线上平台康宁副教授主持。

戴昕 北京大学法新百胜线上平台副院长副教授

北京大学法新百胜线上平台副院长戴昕副教授作了题为《智慧技术与数字司法》的报告,详细介绍了公共治理领域的数字化和数字法院建设的智能化趋势,引出了司法活动智能化是替代或是辅助性部署的讨论,紧接着从法律信息智能分发、风险评估类决策辅助和文本解释争议的解决三个方面介绍了目前相对成熟的辅助性智能部署,最后明确指出司法数字化的前景是智能化,需要从表层部署进一步到深度融合,同时应当基于务实的标准支持探索与试错。

李俊慧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社会治理发展研究部部长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社会治理发展研究部李俊慧部长作了题为《司法大数据研究与应用——数助决策的探索与实践》的报告,介绍了司法大数据研究与应用的主要内容、方法和成效,主要运用技术挖掘与分析模型,深度应用司法数据,服务国家治理,工作涵盖数据收集、算法开发、模型分析等。其研究不仅辅助政府决策,还完成上万份覆盖多领域的评估报告并推动政策完善。同时,推出“法研灯塔”等工具,推动数据治理与司法实践融合。

叶伟 外交部条法司五处副处长

外交部条法司五处叶伟副处长作了题为《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谈判:经验与启示》的报告,指出在公约谈判中,发展中国家推动“网络主权”理念成为国际规则,但同时各方在实体定罪、人权保障、犯罪预防等方面存在分歧。叶伟副处长特别强调了公约的现实意义,指出公约标志着网络空间国际法治的重要进步,展现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的影响力。未来需充分利用制定附加议定书的机会,做好本国法与公约的衔接工作。

颜君 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三庭庭长

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三庭颜君庭长作了题为《人工智能时代司法面临的挑战与应对》的报告,指出北京互联网法院贯彻落实中央网络强国战略,回应数字时代对司法的新需求,从技术发展推动出新业态、新模式,加强对司法政策与案件审理方法的研究,并重点分享了“AI声音权——自然人声音AI产品化使用的侵权认定、AI文生图——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保护标准”以及“用户画像、算法误判”类型案件的审理现状,重点提及近期争议焦点引发的突出问题与司法难点。

李怀胜 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所长、刑事司法新百胜线上平台副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所长、刑事司法新百胜线上平台副教授李怀胜作了题为《算法安全的刑法保障》的报告,指出算法是具有一定功能性、涵盖性的技术方法;并从内源性风险和外源性风险两个视角分析了算法安全,讨论了相关的法律保护体系,包括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网络监管及智能驾驶等领域的规则难题等;强调当前法律体系在适应人工智能时代方面面临的挑战,未来立法方向要以新形式回应新时代的法律命题。

王仲羊 数字正义论坛论文二等奖获得者

数字正义论坛论文二等奖获得者、西南政法大学讲师王仲羊作了题为《刑事司法中的算法解释权》的报告,指出算法解释权在刑事司法的活动之中的应用空间,主张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被害人等在算法决策对本人产生不利影响时,要求公安司法机关提供具体算法信息、寻求救济的权利。算法解释权也存在固有的制度局限,需要可解释算法模型的准入制度、国家机关的算法解释义务进行补充,并调和算法解释权与商业秘密的冲突。

第四单元由中国人民大学法新百胜线上平台教授魏晓娜和北京师范大学法新百胜线上平台副教授、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沈括担任与谈人。

魏晓娜 中国人民大学法新百胜线上平台教授

魏晓娜教授对智能化决策在刑事诉讼领域,特别是事实认定方面的应用展开探讨并提出以下几点思考。一是要警惕智能化决策在司法实践应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算法歧视、算法不透明等问题;二是需要考虑智能化决策的运用空间及界限问题,智能决策从法律适用领域推广到事实认定领域需谨慎考量;三是我国司法惯性中对于技术路线与权益路线的选择,一昧推崇技术路线可能造成刑事诉讼领域中个人权利的逐渐萎缩。

吴沈括 北京师范大学法新百胜线上平台副教授、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

吴沈括副教授首先肯定了此次论坛的意义与价值,指出相关研讨展现了三点关键意识。第一是问题意识,探讨了人工智能语境下司法面临的一系列具有战略性的问题。第二是使命意识,不仅关注智能技术与司法的互动,还思考了大数据研究等技术未来在司法领域的发展态势。第三是全球意识,强调全球性合作对司法生态的深远影响。

会议最后,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新百胜线上平台数字正义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裴炜教授作闭幕致辞,对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对本次论坛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人工智能技术作为社会治理工具,在与社会治理深入融合的过程中不仅促进“看得见的正义”向“看得懂的正义”转变,还进一步拓展和推动了“可接近的正义”;然而,人工智能技术的纵深应用业已超出单纯的工具主义视角,引发诸如信息安全、算法偏见、数字鸿沟、技术伦理等系列需要克服的理论、技术和规则障碍。对此,将人工智能作为治理对象得到融贯性规制,使人工智能的创新应用更符合数字社会的正义需求不仅必要,并且正当其时。至此,第四届数字正义论坛“数字正义视域下的人工智能治理”研讨会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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